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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使民粹破壞我國在廣大興一案所佔法理

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海巡人員開槍攻擊並造成人員死亡一案,發展至今,已經出現若干民粹式非理性行為,政府應加以關注並防範更進一步非理性之針對性行為,以免使情勢更加複雜。

今日各種媒體報導,除了鋪天蓋地的軍事操演鏡頭,與反覆播放我國對於菲律賓政府迄今仍未就此次事件道歉而發動之各項措施。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另一個從昨日就開始發酵的新聞,報導民間某些人士,開始將所謂「制裁」,加諸於在台菲國人民,例如針對菲籍人士拒賣飲食,拒絕服務,甚至是言詞或行為上的挑釁。這些在媒體的不斷放送與推波助瀾,很容易引發社會普遍的仇視情緒,以致於演變成針對菲籍人士的暴力行為。這是非常危險,且有可能翻轉我方目前在事件上所佔國際法理,而給予菲國模糊焦點的可乘之機,值得政府予以正視。

目前菲國在國際法理上,自有其因該國官員之行為而應負之國家責任,如1929年凱爾(Caire)仲裁案,墨西哥政府必須對其軍官之越權行為所造成之損害負責。不過,我方也有國際法上的義務,如保護外國人在我國的身體與財產不受侵犯等。此外,一旦演變為兩國人民間的普遍仇視心態,以過去在東南亞所發生的排華事件來看,屆時蒙受更大損害的,不會是身在台灣、政經地位普遍處於弱勢的菲籍勞工,而是在海外的台灣商人。

政府這次處理國際爭端,既有站得住腳的國際法理,又有國內的民氣,實可以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文明方式,要求菲律賓政府道歉與賠償。不過,若是受到少數人士為了不明動機而鼓吹的民粹與民族主義式的訴求影響,有可能賠上我政府未來在國際社會上的威信與人民在海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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