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最大驚奇,不是反貪倒扁,而是把反貪倒扁,導入再次修憲。這場戲若上演成功,總統或可免於下台,憲法卻要大改。
台灣的修憲歷程,從來就沒有人民的聲音在裡面。
不管是總統制或是內閣制,需不需要有閣揆同意權,立法委員到底應該要有多少席次?說實在的,一如
很遺憾地,人民對於理想憲政架構的期盼,在歷次修憲中被邊緣化。憲政議題停留在「口水」層次,也沒有充分的公共討論,更別提有關憲改的公聽會或供民眾參加的論壇了。而政治菁英與學者各說各話,最終的方案仍是以政治利益為依歸。這種憲改品質,也造成了這幾年「政府失靈」的惡果。
長久以來,民眾囿於菁英政治的迷思,總是被排除在政治參與之外。除了選舉時的一張張選票,民眾從來就不是國內政治的主宰者。彷彿有個聲音對民眾說:「修憲,關你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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