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銀行業者、金管會、行政院、立法院、學者及消保團體等各方為了調整雙卡利率一事相互撻伐,論辯不休。其中銀行業者為了立法院研議主動修訂民法債編,將利率上限調降,不惜揚言將大動作緊縮信用,以進行抵制。姑且不論最終方案為何,可預見的是,持卡的廣大消費者,將是最終的輸家。
不過,令人好奇的是,雙卡利率的訂定,所本為何?前兩天在議題剛爆發時,記者曾訪問某位銀行主管。這位主管說,銀行所訂定的利率,其中包含14~15%的風險成本。令人不解的是,此項風險成本估算的基準與邏輯為何?是否真正反映銀行在承作信用卡或現金卡業務時所承擔的風險?銀行從來沒有提供實際的成本數據或計算公式,各項利息計算及手續費用,都只是銀行單方面決定的。如此的黑箱作業,如何令人信服?況且,銀行針對短期無擔保融通,本來就有責任進行風險評估並予以把關。即便有風險,多半也可藉由保險或債權轉賣的方式予以分散,即便少數持卡人未依約繳款,銀行仍不見得會有多大的損失。此外,若銀行明知客戶償債能力有疑慮,卻仍然進行放款,風險卻由其他風險評等較低的客戶去承擔,未免有道德上的瑕疵。此次引發金融風暴的次貸危機,便是如此。
即便銀行所訂定之信用卡利率具有其合理性,面對經濟景氣的循環,自應進行調整。雖然降低利率短期內擠壓銀行穫利空間,但消費者被逼破產,銀行僅徒然增加不良資產。倘若銀行仍一意孤行,不在利率政策上妥協,甚至在受到社會壓力時,企圖以緊縮信用來要脅消費者,那麼,兩敗俱傷是可以預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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